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National Post-Graduate 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是"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的主题赛事之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
 该赛事起源于2003年东南大学发起并成功主办的"南京及周边地区高校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2013年被纳入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
 其宗旨是为广大研究生探究实际问题、开展学术交流、培养团队意识搭建有效平台,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赛事历程
 该赛事起源于2003年东南大学发起并成功主办的"南京及周边地区高校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04年,南京师范大学承办第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05年,东南大学承办第二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06年,同济大学承办第三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0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第四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08年,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承办第五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09年,武汉大学承办第六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0年,中山大学承办第七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1年,东北大学承办第八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承办第九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3年,被纳入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同年中南大学承办第十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4年,天津大学承办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承办第十二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389家培养单位共派出6355支队,19065名研究生成功参赛,参赛单位和参赛规模创历年之最。
 2016年,重庆大学承办第十三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承办第十四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
 部署规则
 竞赛设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发起单位、承办单位、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处)或党委研工部的负责人组成。当届赛事的主要赞助单位可推荐一名代表加入当届组委会。
 组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办单位负责本赛事的领导、秘书处挂靠单位分管校领导及承办单位分管校领导担任,为赛事提供重大支持的赞助方负责人可担任当届组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由各组委会委员单位推荐一名从事数学建模相关研究与教学、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秘书处常设在东南大学,负责竞赛的日常工作。
 赛程赛制
 竞赛每年举办一届。
 赛制安排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与管理等领域的实际问题,并经过提炼加工,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
 面向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竞赛命题,由专家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
 
  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应为一篇包括模型假设、模型建立、模型求解、模型改进以及结果分析与检验等内容的论文。作品评审的标准主要为模型及其假设与结果的合理性、创造性、文字表述的规范性。
  参赛规则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在读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及已获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参赛选手需以组队方式参赛,每队为3人,专业不限。参赛选手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确认报名参赛资格。
 参赛方式
 竞赛作品采取通讯提交方式,电子版由参赛队伍在网上提交,纸质版由各参赛单位统一邮寄至竞赛承办单位。
 竞赛期间参赛选手可查阅各种图书资料,鼓励利用各类软件和互联网技术。
 竞赛期间,各参赛团队需在竞赛官网下载赛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竞赛纪律
 竞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与参赛选手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
 竞赛期间参赛队不得与队外任何人交流(包括网上)讨论。
 参赛单位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纪律监督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真实与公正。
 对违反竞赛纪律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进行通报,其评奖成绩及结果无效。同时,通报其参赛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
 竞赛设等级奖、成功参赛奖、优秀组织奖及突出贡献奖。
 获得等级奖、成功参赛奖、优秀组织奖及突出贡献奖的单位及个人均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其中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如下:
 1、参选单位必须有5支及以上队伍成功提交试卷参赛,并且必须有指定的领队老师负责具体竞赛事务。
 2、每支成功参赛的队伍评记1分。
 3、每支荣获一、二、三等奖的队伍分别评记9、5、3分。
 4、按照各参赛单位得分进行排名,取前10%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5、授予为竞赛做了大量承办工作的当届承办单位"优秀组织奖"称号。
 获奖公示
 拟获奖名单在竞赛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各校师生书面举报与申诉。举报与申诉需完整填写《竞赛举报与申诉情况说明表》。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举报与申诉的调查、仲裁与回复。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经费管理
 报名费用
 参赛团队需交纳报名费,每队叁百元。
 竞赛经费
 竞赛经费主要来源于报名费、承办单位资助经费及社会各界赞助费。
 竞赛经费主要用于竞赛的评审、奖励以及相关的组织、管理等。竞赛报名费由秘书处所在单位代管,竞赛赞助费由当届竞赛承办单位代管,分别接受所在单位财务审计。
 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除用于大赛评审、官方网站学术交流与展览等大赛相关工作外,未经作者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任何人不得私自盗用参赛作品成果。
 参赛选手可自行为参赛作品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大赛组委会不涉及相关事宜。